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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 主 要 职 能 ---
 
   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新城区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,其主要职能是: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进行政务领导工作,当好参谋助手,做好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机要保密、文书档案、政务信息和调查研究、督促检查、政府法制、组织协调等工作。
   (一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落实上级党委、政府的工作部署,及时向区委、区政府反馈情况、提出建议。
   (二)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,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有关材料;负责上级下发、下级上报各类公文的办理和政府机关的档案、保密、文印、通讯等工作。
   (三)负责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,领导讲话稿的起草、审修和会议纪要的整理撰编;协助区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落实。
   (四)研究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政府的问题,提出审核处理意见,报政府领导审批;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,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,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,报政府领导决定。
   (五)负责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,组织协调或协助做好全区性的大型活动;负责与区属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联系,协助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、检查、督促及领导工作活动的有关准备、联络工作,协助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。
   (六)围绕全区经济、社会发展等问题,根据区委、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府领导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,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。
   (七)会同区委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工作;协助政府领导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,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。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。
   (八)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政府各项决议、决定、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,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;组织办理全国、自治区、呼和浩特市、区人大代表的议案、建议、批评、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。
   (九)负责各类政务信息的收集、编辑、报送;
   (十)办理区委、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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